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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南充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 03- 25 09: 50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南充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四川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南充行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省部署安排,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行动方案在南充落实落地,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及南充市委关于加快推进“五区建设”决策部署,全力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坚持农产品“保安全”“优品质”同步推,整市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革新,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筑牢“天府粮仓”及南充农业大市质量根基,助推农业强市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

(二)建设目标。到2025年,全市重点农产品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50%以上,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到50%以上,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基本构建适应“天府粮仓”和农业强市建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阆中市、仪陇县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下简称“国家农安县”),高坪区、营山县提标建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达标县(以下简称“国家农安县达标县”),西充县国家农安县“阳光农安”智慧化监管体系初步形成,嘉陵区等4个省级农安监管示范县整体监管效能得到提升,基层监管体系进一步夯实。

到2030年,禁用药物使用得到基本遏制,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根本好转,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70%以上,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到60%以上,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阆中市、仪陇县、高坪区、营山县成功创建国家农安县,国家农安县占比达到50%,基层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建设任务

(一)实施农业生产源头治理工程。

1. 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评价,建设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开展协同监测,动态掌握耕地质量状况。推进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实施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试点,因地制宜探索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新模式。建立健全农药包装等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推进畜禽粪污等资源化利用。开展粮食作物重金属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优化粮食生产布局。分步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改善土地地力条件,全面推进有机农业强市建设,年新增有机认证面积1万亩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 加强农业投入品经营管理。加强证照许可及产品登记管理,开展农资经营标准化门店建设及分级信用评价,落实最严的农资经营许可和失信退出机制。建立健全农资生产销售全程质量追溯管理机制,推进农药、兽药二维码标识管理,实现农资监管信息化。从严管控限用农药经营网点,探索农药处方制度。开展农资“忽悠团”流窜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净网”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网络、电话、游商违法销售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 推广科学用药用肥。探索“肥药两制”改革,开展化学农药、化肥使用减量攻坚行动,抓实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和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推行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等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集成融合全程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探索作物专用肥套餐制配送、植物营养全程化管理等模式。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以下简称减抗行动),构建激励机制,推广养殖减抗典型模式。西充县规模养殖场全覆盖实施养殖减抗行动,阆中市、仪陇县50%以上规模养殖场实施养殖减抗行动,其他县(市、区)25%以上规模养殖场实施养殖减抗行动。完善科学用药专家包片指导服务体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机械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等技术,以点带面促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市农业农村局、市农科院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实施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工程。

4. 开展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示范。加强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体系建设,围绕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有机农业强市建设目标,加快产地环境、品种品质、生产技术、投入品管控、加工储运、包装标识、分类分级、品牌营销等方面的标准制(修)订,每年制(修)订市级农业地方标准5项以上。支持尚好桑茶、南充冬菜等生产经营主体制定企业标准、团体标准,争创标准“领跑者”。支持市农科院、西华师范大学等科研院所参与地方标准和甘薯、柑橘、大豆、油料等行业标准制定。〔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科院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 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一区两地三乡”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每年开展一批省级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打造一批主体、园区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样板,带动区域产业升级和农民增收。建设一批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选树推广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农业标准集成应用模式。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到2025年,新建经济作物标准化基地6个、面积2万亩,巩固提升80万亩;新建部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场25个、“鱼米之乡”标准化水产基地6个,每年创建标准化示范主体30个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 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名特优新农产品。积极支持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企业申请出口备案。加速推进西充县国家有机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阆中市、仪陇县、南部县争创首批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县,到2025年,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6个。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培育与推广,持续实施“天府粮仓”“好充食”精品培育计划,培养优质农产品推广专员20名以上,入选“天府粮仓”精品品牌达20个以上。实施“好充食”品牌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好充食”“三个十”培养计划,到2025年,入驻“好充食”品牌企业达350家。实施“好充食”优质农产品“走出去”战略,在全国重点省份布局建设“好充食”销售门店和智慧展销体验馆8个以上,建设绿色有机地标农产品超市、专卖店10个。〔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南充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 提升标准服务供给能力。鼓励农业(农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采取“农资+服务”“科技+服务”“互联网+服务”等方式,开展农业标准推广、绿色生产等技术服务。推进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模式,促进农业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鼓励发展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联盟,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绿色生产技术服务能力。〔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农产品精细化监管工程。

8. 强化基层网格化管理。按照“有机构、有职能、有人员、有设备、有经费”标准,开展乡镇监管服务站星级化、标准化建设。全面建立县、乡、村、生产经营主体四级网格化责任体系,明确网格责任人员,各级网格化责任图100%固定上墙公示。动态建立乡镇农安监管员、村级协管员名录,开展示范乡镇专职监管员制度试点,探索协管员专职化。严格落实乡镇农安监管“八项制度”和村级“四个一”监管规范,推动有条件的乡镇实施快检设备更新改造,引导推广胶体金及其他实用新型监测技术。到2025年,建设乡镇标准化监管服务站30个、星级监管服务站20个,村级标准化服务点30个。〔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 推行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建立精准监管服务机制,落实生产经营主体风险分级、信用评级监管制度,推行精准速测、移动巡查。健全生产经营主体名录,建立完善风险信用等级专家会商制度,对名录库主体全覆盖开展等级评定,阶段性动态调整优化风险等级,定期公开风险等级评价状况。依据风险等级和信用评价结果,在监管巡查、抽查检测等方面实施分类监管,对风险等级高、信用评级较低的主体,加大日常巡查、抽查检测频次,对重大风险主体,严格落实“一对一”包干监管负责制。〔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 实施农产品溯源管理。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立追溯协作机制,推动重点农产品实现全过程追溯。落实市内生产销售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批次追溯信息通报制度。实施推广“合格证+追溯”管理,统一使用新版承诺达标合格证,加大对合格证开具工作的巡查检查力度,加大电子化合格证推进力度,有序建设合格证自助服务站点。到2025年,全市电子化合格证开具率达到65%以上,新建合格证自助服务点45个。在西充县、仪陇县探索智慧农安监管试点,开展重点农产品全程追溯管理及智慧农安监管平台推广应用。〔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 加强收贮运环节监管。严格落实农产品收贮运环节交货查验、自查自检、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强化畜禽屠宰管理,督促落实进场检查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落实官方兽医检疫制度,督促屠宰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屠宰环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加强生鲜乳收贮运及奶站监督管理,督促落实收贮、运输记录和检测记录。〔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 落实农产品市场准入机制。加强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明确市场开办主体管理责任,精准建立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档案,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机制。深化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等级评定,引导支持农贸市场向现代超市转型。到2025年,培育合格证准入查验批发市场2个、农贸市场11个、超市20个,开展“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执法联查共建,建成合格证规范化查验示范点2个。〔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 创新监管机制模式。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评价运行机制,探索推广“信用+网格”分级监管制度。打造集成“网格化监管、合格证推行、质量追溯、信用监管、监测预警”等制度机制集成创新试点县,支持阆中市、高坪区、营山县开展省级监管制度机制创新和乡镇监管综合提能示范试点,2025年建设省级试点县1个,市级试点县3个,县级试点乡镇12个。开展“天府阳光农安”智慧化、信用化监管试点,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化、信用化治理水平。〔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 开展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巩固提升“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成效,抓好“三颗菜”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豇豆等重点品种和水产品地西泮超标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攻坚治理。围绕我市柑橘、草莓、蜂蜜、鸡蛋等本地区重点农产品,动态建立重点品种名录,落实精准治理措施,有效解决重点品种突出问题。建立农业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公安刑事侦查联动机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利剑”行动,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农产品质量监测升级工程。

15. 推进检测能力建设。实施农产品检测机构综合能力提升计划,着力提升农产品风险评估、有害物质非靶向筛查、品质指标分析等检测能力。进一步优化市县两级农产品检测机构环境设施,市级监测机构检测参数达到500项以上;阆中市、仪陇县、高坪区、嘉陵区县级农安监测机构检测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检测能力达到全省发达县(市、区)水平。开展检测机构人员培训和能力测试,指导乡镇和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稳步提升市、县、乡三级农产品检测机构的能力水平。加强农产品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能力验证、监督抽查等。〔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 加大农产品抽检力度。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落实属地安全监测经费。制定实施年度风险监测、监督抽检计划,将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园区、“天府粮仓”用标产品、“好充食”特色农产品、牛蛙等小宗特色农产品纳入监测范畴。逐年提高监测密度,到2025年,市县两级定量抽样达到1.5批次/千人以上。加大对重点风险产品的专项监测,季节性开展粮食作物重金属和生物毒素专项抽检,督促乡镇按照不少于30批次/月开展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 提高抽检结果应用效能。完善市级农产品监测信息管理平台,做好监测数据、信息采集和整理、综合分析、结果上报等。强化抽检数据分析和应用,优化结果会商通报、风险评估预警等机制,推动各地各部门(单位)抽检信息互通共享,将问题产品通报到最小生产单元。严格落实问题约谈、警示和检打联动制度,做好后续产品生产的跟踪监管,用好省市“两个名单”,实施严格的监管措施。建立问题产品溯源查处台账,溯源查处率达到100%。〔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南充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工程。

18. 压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主体生产记录、质量控制、自查自检、包装标识等制度,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规定,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确保生产经营的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加强小农户监管,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模式,选树一批诚信守法典型。实施“科学施肥进万家”“百县千乡万户”等科学用肥用药大实训,生产经营主体培训实现全覆盖,每年培训生产经营主体1000人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 发动群众参与治理。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持续提振“南充产”农产品消费信心。建立常态化普法机制,面向基层监管执法人员、生产经营主体、广大消费者,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贯,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推行有奖举报制度,构建社会共治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氛围。〔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 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市县快速响应联动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组织应急培训。常态化开展网络舆情监测,科学研判舆情形势信息,快速处置突发舆情事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推进工作,发改、财政、公安、司法、市场监管、供销、生态环境、商务等市直相关部门(单位)根据责任分工抓好相关工作,建立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共同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市级财政要对建成的国家农安县、示范创建等工作在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统筹支持实施奖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担当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的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保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建设,依法落实考核晋升、有毒有害保健津贴、乡镇监管提能保障等政策。严格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配齐乡镇监管员,设立村级协管员,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设备改造提升。建设一批检测、监管、执法、标准化等人员技能实训基地,全面加强人员教育培训。

(三)严格考核监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推进工作调度通报制度,每半年通报各地整体进展,阶段性暗访通报部门工作情况,督促任务落地落实。严格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和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考核评估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相关指标约束。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约谈制度,对工作突出的地方、单位按规定给予表扬,对工作推动不力、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地方、单位,约谈相关责任人员,实施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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